问题 | 福建漳州代理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律师在办理取保候审期间,根据案情之所需可能需数次与当事人进行面谈。此外,律师的会见次数并无明确的法定限制,其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辩护策略的制定以及当事人实际需求的变化等多重因素。透过这样的会见过程,律师得以深入了解案情实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从而有效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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