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逮捕程序完成之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机会根据具体情形将其强制措施由关押改为取保候审。符合以下主要条件之一者便有资格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若涉嫌的罪名可能被判处罚金、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3)若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决定机关会全面权衡犯罪性质、事实、情节以及罪犯的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来做出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