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执行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决定机关将指派取保候审的地点,这一地点一般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生存和生活的区域。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居住地与案件存在紧密联系,那么执行地点有可能会选择在案件实际发生地或是负责审理此案的司法机构所在地区。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事项的相关明确要求,取保候审的执行地点应结合案件的具体状况,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关进行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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