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拒绝取保候审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审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资格,是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进行裁定决定的。若判定其涉嫌犯罪行为且不符合享受取保候审权利之条件,如有嫌疑者或被告有故意逃避调查、损毁证据、持续实施违法犯罪等潜在风险时,则有权拒绝其申请。而这一决策的制定应完全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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