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法院是否不受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法庭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接受取保候审的申请,而这一权力被赋予了负责调查和起诉相关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根据案情进行判断。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临时性措施,其适用范围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以及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罪犯等多种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