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提供几个保证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须同时具备四个必要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关系、具有能力履行为被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并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以及具备稳定居所和可靠经济收入。
然而,该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究竟应当提供几位保证人。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究竟需要提供几位保证人,应视具体案情及司法机关的相关要求而定。若为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可能会提出增设保证人的要求,但具体人数仍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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