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取保候审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对于醉驾行为的取保候审,应从以下四个主要方面进行全面考量与严谨决断:
首先,需明确醉驾行为是否已触犯刑法规定,构成犯罪事实; 其次,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深入评估,若其醉驾行为未产生重大社会危害,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引发新的社会风险,则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等,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综上所述,醉驾取保候审的处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循具体案情及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进行全面评估,并据此作出恰当的决策。若经审查认定符合条件,便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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