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前能收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范,确保取保候审的限度为自始至终的十二个月内,而执行监视居住的期限亦应限制在六个月内。在实施这两项措施的全过程中,不得中止对案件的深入调查、严肃处理及全面审理。倘若发现涉案人员不应承受法律制裁或者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执行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者、监视居住者以及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然而,此项法律条款并未明确规定在开庭之前是否可以将取保候审的人员重新收监,但是从法律精神来看,若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并且案件仍需进一步审理,那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就有必要被重新收监,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因此,如果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到期,而且案件还没有完全审理完结,那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很可能会被重新收监。如果案件已经全部审理完毕,那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应该被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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