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
同时,若在实践中认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为保障其权益而不对其执行收监并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对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形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和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因此,即便罪犯嫌疑人、被告人身负前科,只要满足上述任一条件,仍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最终能否得到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司法机关的专业判断进行综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