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捕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即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已遭逮捕,但若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仍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首先,其涉嫌罪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 其次,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很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然而通过实行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自身及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再者,倘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从而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对于被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必须结合实际情况与案件性质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是否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条件。 如若符合条件,则可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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