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当地聘请刑事拘留律师能不能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指出,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符合下列任一情况,即可依法取得保释候审的权利:
首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保释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倘若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通过保释候审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若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采取保释候审措施。在广东省东莞市,聘请刑事拘留律师能否成功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争取到保释候审的机会,主要取决于其个人情况是否满足上述所述的保释候审条件。如果律师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被告人具备保释候审的资格,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是有权提出保释候审请求的。 然而,最终是否批准保释候审,则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后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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