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选择是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在进行取保候审的评估过程中,需全面权衡以下几个重要因素:
首先,应考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类型及具体的刑期长度; 其次,要认真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是否会引发潜在的社会风险; 此外,还要充分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健康状况,包括是否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能否自理等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要关注是否为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即将截止,相关案件是否已经办结,以及是否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在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并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下,法院将最终做出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决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条款中的任意一项条件,并且法院认为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法院有权选择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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