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能取保咋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过充分考虑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来说是合法可行的。
另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因羁押期即将到期但案件仍未结案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同样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也就是说他们并不能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他们就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要继续接受刑事拘留,直到他们能够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案件有了其他的处理结果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