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家属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明文规范,取保候审这一惩戒设施的引用形式可由涉嫌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主动提出。
同时,该法条款也详尽地阐释了取保候审这项措施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条件及应当接受执行的政府机构——即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尽管法文本中的表述未明确提及,家属确实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并且相关操作实践表明,他们既可以以保证人的身份,或也可以通过提供担保物品来向公安机关主张办理取保候审流程。据此看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家属的确拥有代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与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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