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可以为员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这一重要决策并非由司法人员或者组织自行执行,而是归属于国家公权力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来行使。而公司总经理这类并未依法设立的个人,是没有权力单独为员工提出申请并实行取保候审的。
若遇有员工满足取保候审的前提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罚金或非监禁刑、身体状况无法接受拘留、已怀有身孕或是处于哺乳期中、已经超过最长拘留期等情况,那么应当由该名员工自身或者他们的合法代理人为代表,向负责案件的司法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更为详细的调查与评估后,由司法机关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实施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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