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入刑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醉驾”是否适宜纳入强制措施的范围内,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倘若醉酒驾车的行为人面临着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境地,同时,实施此类禁止令将不会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方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
然而,若醉酒驾车行为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等较重罪行的惩罚,取保候审反而有可能加剧社会安全隐患的产生,在此种状况下,往往无法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 另外,倘若醉酒驾驶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正处于哺乳期,且实施此类禁止令并未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的话,同样可以考虑予以取保候审。若是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亦可酌情考虑。因此,能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需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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