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原意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不可或缺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取保候审的核心宗旨在于确保那些涉嫌犯罪或已被判定有罪之人能够在无拘禁状态下顺利地参与到诉讼过程之中,从而有效避免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该项制度赋予了嫌疑犯以提供担保人为条件,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为代价,进而获取暂时性的人身自由权。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便是为了在司法公正与保护个人权益之间寻求最佳的平衡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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