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能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的情况下,行政处罚并不会适用于被采取取保候审的人员身上,这主要是由于取保候审本身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的适用对象便是那些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行政处罚则是对各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行政管理手段的处置,在性质上与刑事处罚有明显区别。因此,若一个涉案人仅受到了行政处罚,且并未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中,那么此人便并不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供了取保候审的规定,其中提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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