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附加规定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释制度,亦可称为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程序,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们于不必遭受监禁之情况下等待最终判决的权利。此等程序的核心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作为担保人,你需要监督被保释之人,确保他们严格遵守随传随到的义务,且禁止逃离侦查机关监管范围或拒绝接受法庭审判。 其次,保释者被明确禁止销毁任何有助于证据收集的证据材料、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以及实施任何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 再者,保释者需定期向执行机构汇报自身状况,同时遵守特定的生活及工作限制。 最后,若有任何违反保释规定的行为发生,那么保释资格将面临被取消的风险,甚至可能导致被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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