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取保候审如何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跨省进行取保候审的手续流程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应当由负责案件调查处理的司法机关(例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者审判机构)根据具体情况核定是否能够采纳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 其次,涉嫌犯罪的人员或者其亲属、代理人可以向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保证;接着,审理案件的司法机关会对上述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则会依法作出准许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最后,在异地执行取保候审期间,需要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至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以便于其按照规定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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