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几天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个人遭受拘留之后,原则上可以依据相关法规,随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实践当中,由于公安机关需要在拘留期间内对案件进行初步的调查与审核工作,这一程序有时可能产生拘留期限的适当延长现象。而针对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设定--即为37日。若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经审查认定涉案人士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例如其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便可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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