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拿到什么书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过程中,通常会需要获取以下几类法律文书:
第一,取保候审申请书; 第二,保证书; 第三,拘留决定书或逮捕决定书; 第四,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等。 然而,实际所需的法律文书种类及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域差异以及个案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尽管如此,以上所列举的这几类法律文本无疑是最为常见的必备文书。取保候审申请书在撰写时须准确填写申请人的个人身份信息、实际情况陈述、书面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法理支持陈述,同时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的相关资料信息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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