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批捕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刑事诉讼的司法程序中,刑事拘留与批准逮捕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刑事强制手段。
其中,刑事拘留主要针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属于一种暂时性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举措;反之,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是更为严肃的刑事处理方式,代表着可能需要承受更长时间的拘禁之苦。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已获批捕者原则上仍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举例来说,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罚金以上的有期徒刑,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或者存在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情况,且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增加,那么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批准逮捕往往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危害性,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取保候审申请时会格外谨慎,并需结合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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