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的工作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过后的事项执行责任主要赋予公安部门,其职责包括对被取保候审者遵循相关的规则进行严格监管,例如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离境、严禁与特定人士碰面或者参与特定的事务等。
另外,公安机关还需关心案件的发展动向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表现,进而基于这种情况来判断是否有必要对原有强制措施做出调整或者实施其它法律行为。 然而,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员来说,他们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即必须按期返回到案接受传唤,积极配合调查,并在案件完结时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的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