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达成谅解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申请取保候审而寻求法律援助过程中,获得受害方的谅解通常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强调了对于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当运用,倘若相关人士能够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他们所面临的社会危害性将有所降低。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在裁定是否应准予取保候审时,该行为的改善将会成为重要的考量标准之一。
然而,取保候审的批准并非仅仅取决于此种因素,还需结合诸多其他要素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例如案件的犯罪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当事人有无逃避审判的可能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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