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需要开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司法举措并非必定要求进行庭审介入,它属于刑事诉讼环节中的一项强制性规范,旨在赋予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在特定条件之下暂时废止羁押强制,转而以向担保人提供担保或者提交保证金的形式确保他们不会在侦查、起诉及审判阶段逃避职责。关于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权归属不同层次的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通常这都是出于对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特殊状况的考量,比如可能面临的刑期较短、身患重病、家庭经济状况堪忧等等。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将会收到相应的法律文件作为凭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的过程等同于庭审。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以及适用条件,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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