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需要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措施通常适用于那些极有可能会面临相对较轻刑罚处罚或者由于其所处特殊环境而不适宜接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具体而言,这些人员可能患上了严重疾病、属于怀孕期或哺乳期妇女、有可能被判决实施管制、拘役或者是单独适用以及合并执行的附加刑,亦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不会对公众安全造成潜在风险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他们同样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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