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多次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取保候审不得屡次申请。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暂予释放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的法律救济手段,通常适用于预期量刑可能较轻,或被判处之刑罚与其享有的取保候审权利所引发的潜在风险相互匹配的案件。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有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之举,亦无干扰证人作证、销毁证据等违法行为,则在案件进入后续审理阶段时,司法机构或许会考虑延续取保候审的执行。
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规定,司法机构便有可能撤销取保候审,转而采用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监视居住或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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