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要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妊娠期间,孕妇并非必须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程序过程中,针对那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尚未受到任何形式限制人身自由之相关人员,为了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环节,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参与审理的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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