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警察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异地实施取保候审过程中的基本操作程序包括:
1.首先由被羁押之嫌犯、被告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以及嫌犯所聘请的律师提出申请; 2.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3.接下来,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向嫌犯、被告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者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 4.最后,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如数归还给嫌犯、被告,并且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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