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哪种情况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以下所述的被取保候审者存在任何一项行为,即视为其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并可能面临重新收监的处罚:
首先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所居住地所在市、县; 其次若是上述人员的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以便在特定时间内发生了变更,却未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再者,如果在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此外,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对证人的作证过程产生干涉; 最后一项违规行为则是销毁、篡改或串通其他人员提供虚假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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