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怎么办理取保候审流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以及依法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等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构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由该司法机构以正式文件形式,编制《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经过县级市或者地级市公安局的严格审批程序; 再次,申请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由承办案件的司法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核; 然后,向被取保候审人员详细阐述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义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最后,将被取保候审人员移送至负责执行的派出所,由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具体操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