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谁来决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司法程序,主要是由上述三家司法机构对于特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等人员实施,其目的在于通过要求相关违规者提交担保人或保证金,以确保他们能随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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