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义务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撤销拘禁提交保证人或者缴纳保释金的措施。这种称为取保候审的司法程序有几项重要的注意事项和责任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被采取此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必须得到执行机构的许可才能离开他们所在的城市或者县区。 2.他们不能干扰证人提供证言,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 3.如果他们的住址、工作单位或者联系方式有所改变,他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构。 4.他们还需要遵守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等。 取保候审,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没有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是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责令他们提出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保证随时可以传唤他们,同时不对他们进行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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