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威海取保候审需要交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要求缴纳保证金。
根据法律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有条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进行保证金的缴纳。而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则主要包括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形式。 其中,保证人的资格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保证人需与案件本身无任何关联性; 其次,保证人需要具备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再次,保证人应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 最后,保证人应有稳定的居所及收入来源。若无法找到合适的保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选择缴纳保证金以替代保证人。在此情况下,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时,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会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分为保证人和保证金两种。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如果没有合适的保证人,也可以交纳保证金,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取保候审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会将保证金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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