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个月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获得取保候审后,被告人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所设定的取保候审义务,例如在未经批准的前提下,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所在市县,必须向负责监督执行的公安机关进行汇报;
此外,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赶到案发地点,无正当理由迟滞不至者,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同时,被告人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时,公安机关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或变更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