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叫去检察院签字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何需在取保候审期间前往检察院签字?
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通知要求归案签署相关文件是极为正常的事情。 在取保候审满一年后再度被传唤回派出所签署相关文件,往往意味着将改变原先所采用的强制性措施。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能够顺利进行,对于犯罪嫌疑人均需采取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其期限通常设定为十二个月。 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究竟需要满足哪些具体条件呢?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若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受羁押之苦,例如因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者,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拘留,经过讯问和审查后,发现需要逮捕但证据尚显不足时,也可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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