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和取保候审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取保”与“取保候审”在法律意义上没有任何差异,实则为同义词。
它们仅仅是“取保候审”的缩略表达方式而已。 其次,让我们来详细解析下“取保候审”。 这是一项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已遭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预防措施,旨在确保他们不会逃避侦查或审判工作。 在此过程中,他们会经由司法机关要求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须签署相关保证书,以确保能随时接受传唤讯问且不被拘留或临时解除拘留状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