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37天逮捕后还可以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的确如此,即使您遭到警方逮捕达三十七日之久,也依然有可能被准予保释出狱。
所谓的“保释”,亦即我们通常所称的“取保候审”。 这种法律程序允许您在等待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期间,无需继续拘禁在监狱中,只需保证在此期间并无任何违法行为即可。 即便案件已进入检察机关或法官的审批环节,甚至已经完成庭审程序,只要最终裁决尚未公布,都有可能获得保释。 然而,欲实现保释并非易事,需要符合特定的条件且遵守相关规定,尤为关键的是不得再次触犯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导致您在保释期间再度入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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