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可以取保候审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需强调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的取保候审措施,其维持时间最多不超出十二个月;同样地,实施的监视居住措施最长也不宜超过六个月。
即便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间,执法机关也绝不能停止对案件本身的侦查工作、审查起诉及其审判过程。 一旦发现涉案人员不应再受刑事追责或现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已满者,应立即解除这些特定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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