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案底记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法院决定对涉嫌犯法之人进行取保候审,则涉事人员并无相关案底。
这是由于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涉案人员尚未被确认确实涉及违法行为,此阶段所采取的不过是一种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强制性措施而已,因此是无需在个人档案记录上留下痕迹或案底的。 在此过程中,各位当事人或代理人务必按照规范流程向承办案件的司法机构提出相应的申请要求,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进行取保候审的手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