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检察院取保了代表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由检察院方面发出通知,请求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即意味着犯罪嫌疑者已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要求,可提交申请以寻求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前得到保释。
这也是所谓强制措施的一种灵活变更形式——简言之,即是将犯罪嫌疑者暂时释放,然而在法院还未作出确切裁决之前,其相关审判流程非但不会停止,反而依然会持续进行;倘若最后判定为实际执行刑罚,那么囚犯仍需重返监狱服刑。 对于此类案件,通常适用于罪行相对轻微且无需关押或逮捕的犯罪嫌疑者,但为了某程度上限制其行动自由,因而采取该项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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