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法要约撤销的条件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终止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要约就可以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而且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撤销没有法定条件,只有不得撤销的法定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