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犯罪有什么特殊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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