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有权向公安机关调取诉讼材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无权直接从公安机关调取材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一定的期限,即侦察阶段2个月;
补充侦察一个月,如果派出所超过法定期限,迟迟没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可以向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反映,请求依法办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