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年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拆迁争议的维权诉讼时效通常以六个月为准。
在面临政府实施的拆迁事项引起的争端中,考虑到对于行政决策机构的拆迁处理决定持有反对意见的被拆迁人,可以在此种行政行为公告发布之日期起的半年时间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若在行政部门公布行政决策时并未提醒公众以及法人或其他业务实体有提出异议的权利及期限,那么,其依法进行诉讼的期限应从这些主体知晓或应该知晓其享有该权利之日算起。 然而,一旦发现或应该察觉到具体的行政行为已经产生,就应立即启动诉讼程序,并且,这个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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