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动迁分割法院受理流程 |
分类 |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 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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