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地被征用国家补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林地遭遇征收时的补偿标准,一般涵盖了诸多方面,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面附着物及其青苗补偿费用等等。
在一般的情形下,土地补偿费用通常以该林地在征收发生之前的前三年内平均每年所产生的产值作为基础,并且采取特定的倍数进行衡量。 关于安置补助费用部分,则需要针对所需进行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科学计算。 而至于地面附着物与青苗补偿费用部分,则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评估并最终确定其额度。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而出现相应的变化,这一点需引起大家的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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