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农村征收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发布预实施征地通告,以全面公示该案件的详细信息。
其次,展开对拟征用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精确掌握土地的实际状况。
紧接着,针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严谨的评价与分析,为后续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考。
接下来,制定出详尽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听证会,若大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所提出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则需对其进行相应的修订。
最终,将经过修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上报至具有审批权限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待获得批准后,正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同时启动征地补偿登记程序,支付相关补偿费用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7: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