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土地法征地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土地征收事宜,必须确保给予的补偿是公正和平易近人且符合合理性要求,以保证被征用土地农民原有的生活品质能够维持不变或得到进一步提升,谋求长远生活的稳定收入有着良好的保障措施。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理应依法及时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安置补助款及农村村民住房、其他地面设施及青苗等补偿款项,同时还应对被征用农民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费用进行妥善安排。
涉及到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政府依据制定公布的区域平均地价来确定。
制定区域综合地价时,我们将全面考虑土地原先的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实际产出价值、土地区域位置、市场供需关系、区域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并且至少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调整或是重新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关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地面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则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负责制定。
其中的农村村民住房问题,我们应该遵循先进行补偿再搬迁、居住环境有所改善的基本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个人意愿,采用重新分配宅基地建设新房、提供安置房屋或者以货币方式进行补偿等多种形式来实现公平、合理的补偿目的,同时也需要对因征收而导致的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进行充分补偿,从而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益与合规的住房财产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0:54:47